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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裁的古音体系及其对方音的态度

来源:北方音乐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7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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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段玉裁是清代古音学研究的大家,他所提出的支脂之三分、真文分部、侯部独立、“同谐声者必同部”说、合韵说等在学界影响深远,具有划时代意义。正如王力所说:“清代古韵之学

段玉裁是清代古音学研究的大家,他所提出的支脂之三分、真文分部、侯部独立、“同谐声者必同部”说、合韵说等在学界影响深远,具有划时代意义。正如王力所说:“清代古韵之学到段玉裁已经登峰造极,后人只在韵部分合之间有所不同(主要是入声独立),而于韵类的畛域则未能超出段氏的范围。所以段玉裁在古韵学上,应该功居第一。”〔1〕对于这个评价,段氏当之无愧。段氏古音体系体大思精,义例谨严,构思缜密,《六书音均表》就是段玉裁入蜀数年、潜心商订、幸而成之的一部古音学力作,其中所分的五表为:“一曰今韵古分十七部表,别其方位也;二曰古十七部谐声表,定其物色也;三曰古十七部合用类分表,洽其旨趣也;四曰《诗经》韵分十七部表,胪其美富也;五曰群经韵分十七部表,资其参证也。”〔2〕这五表互为表里、互相为用,相反相成,共同构成了段氏古音学的完整体系,对这五表的正确解读自然也是深入把握段氏古音学思想的先决条件。

不过,我们稍一留意就会发现,段氏的《六书音均表》中几乎不提方言,这与其前辈学者顾炎武、江永等人以方音审取古音来解释异部相押问题的做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么,不采方音说的段氏到底是如何解释异部相押问题的呢?段氏的诀窍就是合韵说。当然合韵说也遭到了当时及后来一些学者的批评,晚清山东人时庸劢《声说》(卷下)批评段氏:“夫至部同入者,真也,非耕也;耕部同入者,支也,非至也。段君支至不分,一遇此等,辄目合韵。不知耕真方音偶借,古或有之”〔3〕。姚文田《说文声系·自序》云:“然段书诸部皆言合韵,里巷歌谣,天籁自发,音谐则用,讵识部居?故合韵之说不可用也”〔4~5〕,批评段氏重合韵之说而拒斥方音。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段氏拒斥方音是出于维护同质性理想化古音体系的考虑

顾炎武、江永、戴震都承认古有方音,并将此看作合韵的主要原因。段玉裁则不这么认为,他只承认所谓合韵是同一语音系统内部的邻韵相押。清人对段氏拒斥方音的批评是激烈的。难道段玉裁真的不懂方音吗?事实并非如此,其实段氏是有方音观念的,他的太老师江永在《古韵标准》中以方音审取古音,段氏在《周礼汉读考》中亦赞成郑康成等援扬雄《方言》与实际“方言”来解经,并且段氏自己亦使用“方俗语言”以证经传。如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卷一:“‘茆菹’……《鲁颂》释文:茆音卯,北人音柳”〔6〕。又,“‘豚拍’……此郑君援《方言》以证前说之是也,河间谓豚胁为镈,则易拍为膊,训胁宜矣。”〔6〕又,“‘以秬鬯渳’……许叔重云:渳,饮也。按许义盖亦《周礼》说,谓以秬鬯釁尸口鼻,如饮之然也。许不从杜。今俗语谓近口少饮曰泯”〔6〕。又,“桼饰……凡言直谓者,皆举方俗语言明之”〔6〕。看来段氏确实也注意到了方言材料在解经中的有效作用,这说明段氏在解经的实践中是兼采方音的。

段玉裁之所以在《六书音均表》中不采方音说而创“合韵说”,是因为他深知自己研究的上古韵系——《诗》韵体系最需要的是一个共时的、断代的、自足的、封闭的体系,不能随便用不同时地的音读来扰乱其纯粹性和理想化状态,即为了维护上古音体系的同质性。这种做法在当时也是比较普遍的,如清龙启瑞《古韵通说》卷首《古韵通说总论》:

“论方音合韵转声”:凡《诗》韵中有明知为韵而龃龉不合者,如冲阴、谌终、调同、造士之类,顾氏江氏以为方音,或曰通用假借,段则以为合韵。三者之说,段为近理,而未为尽善。夫言方音者,无论圣人修辞立教何至于乐操土音,即谓方音可用,如《桑柔》以东韵慇,《小戎》以中韵骖,《云汉》以虫宫宗躬韵临,江氏以为皆西周及秦之诗,当日关中固有此音矣,试思鲁地去关中千有余里,果其两地相同,即不得谓之方音。此固不待辨明矣〔7〕。

清安吉《韵徵·自叙》:

虞帝以此命夔典乐教育子,周王以此考文,周公以此制礼作乐,孔子以此赞《易》,以此述六经,此夏声也。故自唐虞至于秦汉二千余年天下同声。魏晋而后,统分南北。上不考文,下无六艺,文物偏安江左,文人皆操南音,而四声于是乎分焉。四声者,大江以南之音也,又兼西土之音……国朝顾氏炎武作《唐韵正》……于经韵之不合十部者谓之方音,是尚以汉魏之音绳三代,而方音之说仍为叶韵藉口也。夫六朝诗赋每用方音作诗韵者误采之以成今韵,三代圣人岂不知音而用方音哉?且周公作乐之圣人也,孔子正乐之圣人也,周公孔子岂不知音而用方音哉?顾氏知谐声而未得其要领,故于古音有未尽通者。〔8〕

文章来源:《北方音乐》 网址: http://www.bfylzz.cn/qikandaodu/2021/0507/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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